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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6-23 |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格物究理》出版印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SZRFZ2020-Q-X-014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格物究理》出版项目

名称 尺寸/规格 单位 数量
《格物究理:科技制作篇》 78.7cm*109.2cm 1/16 1000套
每套两册
《格物究理:物理与科技篇》 78.7cm*109.2cm 1/16

1. 工艺要求:400P,彩色排版、制版,正反8色印刷,无线胶订。内心80g本白双胶纸,封面250g铜版纸,封面覆亚光膜。打包送到指定收货地点。
2. 印刷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刷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359-2009等国家有关图书印刷的质量标准。
3. 交货时间:2021年10月。

五、综合说明:
1、报价人须对采购单元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合同款。
4、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1)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本次采购由采购方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6、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3000 元整。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30  日下午13:3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一正二副”。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按本通知书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8、评审时间:2020年 6  月 30  日下午13:30,评审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有缺项、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询价编号;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5)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一),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询价响应函(格式二);
(7)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三)
(8)报价表(格式四);
(9)详细的具体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售后服务.
(10)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不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现金的形式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300元,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5.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6月25日09:00~17:3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 月30 日 13: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公司: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秀萍  金娟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2、采购(甲方)单位: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胡建慧     联系电话:0512-68089052
3、公示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